发布时间:2019-09-25 热度: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社保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新中国成立70周年来,伴随经济社会从百废待兴到腾飞发展,社保制度建设完成了从零起步到实现基本全覆盖的伟大成就。如今,社会保险制度正继续向实现人群全覆盖深耕,正所谓“人人有社保,生活更美好”。
社保让“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新中国成立70周年来,我国总人口由1949年的5.4亿发展到2018年的13.9亿,与此同时,中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其间,社保制度建设进程与人口结构的深刻变化息息相关。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人口出生率为36‰,平均预期寿命仅为35岁。20世纪80年代以前,中国一直保持较高的生育率水平,之后的生育水平迅速下降,目前的总和生育率下降至1.8左右,出生率降至15‰以下,2018年人均预期寿命为77岁。
正是这样的人口结构对我国养老与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提出迫切需求。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的近30年间,我国实行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保险制度,主要涉及国有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和劳保医疗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和公费医疗制度。
然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高生育率带来了人口急剧增长,也伴生了养老需求与医疗需求的显著增加,原属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保险制度凸显出覆盖面过于狭窄、保障层次单一、保障项目不全等弊端。因此,建立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保制度是人口结构深刻变化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由此,改革开放初期,历经数年酝酿,中国开展了真正意义上的社保制度改革。
1986年4月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在我国首次提出了社会保障的概念,提出要有步骤地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同年,我国开始推行退休费社会统筹。
199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规定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费用由国家、企业和职工三方负担,这也奠定了我国养老体系的基础,并为医疗保险制度提供了参考与借鉴。